水务改革当吸取教育产业化教训
专栏:业界观察
发布日期:2009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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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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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网站8月3日通报了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,并指出近期各地上调水价符合改革方向,下一步将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深化电价改革,也将继续坚决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。
过去一段时间以来,围绕水务改革产生了不少争论,其间不少官员、学者及市场人士参与发言,甚为热烈。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发布的这篇综述文章,则可视为有关部门关于这一轮水务改革方向的一个基本态度,也算是对各种争论的一个回应。
这个态度,不会让人感到诧异。近几年来,关于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价格的呼声一直很高。包括水在内的诸多资源性产品,一个重要问题是价格无法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,也不反映环境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,由此对资源造成严重浪费,与“节约型社会”理念背道而驰。这层意思,本报在上周的一篇相关社论已经有所提及。
因此,水价的改革是大势所趋,尽管改革的路径必然指向涨价。我们在上周的社论中也指出,这个时候,就必须真正做好价格听证会,做好价格监审工作,且政府需要实实在在地承担起关切民生的重任,对于因水务改革而备感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给予必要的补贴(在技术层面,补贴可以现金补贴或免费供应一定额度用水量等多种方式来操作)。
这个时候,还有必要追问一个问题,即通过资源价格改革,比如水价的改革,最终的好处谁来获得?理论上,答案应该是社会总福利的增加。在传统的管制价格的条件下,水价等基础性价格偏低,尽管表面上有益于普通民众,但最终的埋单者还是纳税人自己。由于执行的是价格背离成本的定价机制,而机制本身是扭曲的,社会付出的总成本实际更大。
这是水价改革的理论逻辑,现实操作上是否亦是如此呢?许多人对此有所疑虑。至少从表面看,水价上调,直接的受益者是各大水务企业,特别是某些拿到多个城市水务资源的跨国公司。敏感的资本市场已经注意到,近期多个城市水价上调,使得水务企业成为热点投资机会。在一些分析师眼里,由于未来可能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水价调整方案,后市水务板块反复活跃的可能性较大。
坦率而言,这一轮水价改革的迅速启动,固然是以节约资源等角度为出发点的,但改革的背后,恐怕也难以排除水务企业(包括外资水务巨头)的推动力,以及由此演绎出来的政策与舆论公关力。在商言商的逻辑,让水务企业当然很有动力,促成水产品价格的上涨。作为水产品的供给方,也自然可以从中得到一杯羹。不少企业叫穷,哭喊着“亏损”的表象背后,是利益的逻辑在发挥作用。
从一个角度来看,终端产品的价格上涨,这几乎是难免的结果——要想改变资源过于廉价使用的现状,价格杠杆是必须发挥作用的。但同时也不难发现,在现行的资源产品定价机制下,一些资源、能源产业的主导者(往往也是垄断者)成本与税负转嫁能力很强。也正是这种不合理的转嫁,使得资源价格改革被蒙上阴影。
众所周知,此前许多的价格听证会质量是不能令人满意的,涉及到公用事业产品供应商的成本监审,也往往缺少透明度。故此,人们的确有理由质问:资源价格改革会不会被一些利益集团所挟持,正义的改革诉求倒成了其不断要求涨价的堂皇理由,从而将其经营成本得以向社会公众转嫁?
因此,尽管价格上调关乎民众切身利益,也最容易引发关注,但价格调整只是整个水务体制改革的构成部分,两者不能画上等号。就改革而言,包括水在内的资源价格改革,不能只在价格调整方面单兵突进,也要反思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在公用事业领域急于甩包袱,过多强调民营化的弊端所在。医疗、教育等领域过往改革的一些失败教训表明,政府恰当地归位,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,显得多么重要。否则,未来的改革很有可能被利益集团挟持,从而使得改革成果大打折扣,也增添改革的阻力。
同时,要还给资源一个真实的价格,还需要推动其他领域的相关改革。其中,资源价格上涨好处归谁的问题不能不深究。就水、石油和矿产资源税而言,情况明显不同。水价上涨,多付费的是公众,收益的是水商和地方政府;石油价格的上涨,是石油企业和用油者之间的财富再分配;加征资源税改革,是向少数国有垄断企业和占有公共矿产资源的企业征税,付款的是垄断企业与特权者,受益的是国家和公众。由此不难反问:为什么矿产资源税,社会公众呼唤多年却迟迟不出,而水务改革反后来居上呢?
当然,坚持政府承担公共职能与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改革方向是必要的,但是,在水务这种更具有公共属性的领域,不能轻言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,而在矿产等资源领域,须透明市场准入,增加更多的竞争主体——这既是市场公平要义的体现,也是防止垄断部门转嫁成本的办法,并出台资源税改方案,以防垄断暴利。一言以蔽之,如果资源价格改革多是老百姓掏腰包,而资源垄断者仍获取暴利,那么,社会公众如何能够真正发自内心地支持改革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