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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增9省份
专栏:业界观察
发布日期:2017-11-30
阅读量:9829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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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财政部最新消息,12月1日起,我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扩围至“1+9”省份,即在河北首个试点的基础上,再增加北京、天津、山西、内蒙古、河南、山东、四川、宁夏、陕西等9省(区、市)。
       为什么要把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?费改税之后,家里的水费会涨吗?企业用水负担会有怎样的变化?且看小编为你一一梳理:

       总体原则:税费平移!

       通俗地讲,就是把我们之前的“水资源费”改为“水资源税”,别小看这一个字的差别,可包含了不少的变化,不仅仅是征收部门从水利部门改为了税务部门,变成“税”之后,就更有了强制性。
       变成“税”是不是意味着负担重了?这次九个试点地区还将依据总的实施办法,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细则,不过,大的原则是统一的:“税费平移”是这次费改税排在首位的基本原则。也就是说维持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、征收对象、计征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,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税额标准基本保持不变,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,实现收费制度向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。

       水价会涨吗?

      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采取差别征税政策,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,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用水需要。具体水价要视情况而定。
       不变。此次费改税有两条基本底线:不增加城市居民和供水企业的负担。费改税后,水资源税的征收方式、税额标准基本延续了水资源费现行规定,不会影响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用水价格。
       目前,咱们老百姓最终交的水费是“综合水价”,由三个部分组成:基本水价、水资源费、污水处理费。此次税改扩围的九个省份的水资源费,有的是在基本水价外征收的,比如北京,有的包含在基本水价之内。费改税之后,由自来水公司纳税,居民不用申报纳税。同时,与原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相比,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税额标准没有变化,不管水费单子上体现的形式如何,均不会影响综合水价,不会增加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的负担。
       提高。这次水资源税改革就是要发挥税收调节作用,通过设置差别税额、依法加强征管,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,调整优化用水结构。
       具体来说,有三个提高:
       超采区用水税率提高; 超计划用水税率提高; 特种行业用水税率提高。
       从河北首个试点的情况来看,位于超采区的、采用地下水多的、高尔夫、洗浴、洗车等特种行业的企业用水负担确实有所提高,但是也通过这种倒逼的方式,企业纷纷采取节水措施,节水效果非常显著。还有一些企业表示,虽然单位水价上涨了,但是通过节水降低了用水量,最终总体负担不增反降。
       减免。此次试点,明确了6项减免税情形:
       一是为支持农业生产,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;
       二是为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,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;
       三是为支持国防建设,对军队、武警部队通过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的方式取用水免税;
       四是考虑到抽水蓄能发电不消耗、不污染水资源,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;
       五是考虑特殊生产工艺不消耗水资源情况,对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税;
       六是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。

       为什么对农业生产取用水征税?

       我国农业生产取用水量大,占全社会总取用水量的60%左右。我国农业生产用水方式粗放,大水漫灌现象普遍,不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。扩大水资源税试点延续了现行水资源费政策,对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不征税,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从低征税。上述规定统筹考虑了减轻农民负担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的要求,有利于促进转变农业灌溉方式,培养农民节约用水意识。
       农业生产用水有三个重点:
       一是限额内不征收; 二是限额外从低征收; 不增加农民负担。
       扩大试点政策与河北省试点政策有什么不同?
       此次选择扩大试点的9个省份,水资源状况、取用水类型、经济发展水平等与河北省有所不同。北京、天津经济发达且严重缺水,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较高,税费平移过来之后,最低平均纳税额也是较高;山东、河南属于南水北调受水区,因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需要,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也较高;山西、内蒙古、陕西、宁夏是矿业大省,采矿排水占全省取用水量比重大,对采矿排水征收的水资源费金额大;四川水资源丰沛,水力发电项目多,水力发电取用水占全省取用水量比重大,对水力发电取用水征收的水资源费金额大。

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
单位:元/立方米

       在河北省试点政策基础上,针对9个扩大试点省份的情况和特点,制定了《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》,明确了不同水资源状况和取用水类型的征税政策,增加了跨省水力发电、采矿排水等具体征税规定,并确定了差异化的最低平均税额标准。《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》是针对河北省实际情况制定的,从改革试点实施情况看合理可行,河北省继续按此办法开展试点工作。

       为什么要费改税?

       主要还是为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考虑,人多水少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,是我国基本国情水情。我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.8万亿立方米,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%。南方水资源相对丰沛,北方水资源紧缺,尤其华北地区供需矛盾较大,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占全国1/2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,水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短缺的产品和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。
       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,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       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调控作用、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,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,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。
       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,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、优化用水结构,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。
       三是有利于倡导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,在全社会形成珍惜资源、节约资源的风尚,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。
       四是有利于我国更好地承担国际责任和履行国际义务,与国际社会协同行动,共同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,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。

       试点扩围之后是全国推广吗?

       在河北省先行试点的基础上,此次选择9个省份扩大试点。这些试点省份分布在东、中、西部,经济发展水平不同,水资源丰枯程度不一,取用水类型多样,基本能够代表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,通过试点可以为全面推开改革积累经验。有关部门将及时进行总结评估试点实施情况,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异性,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制度,条件成熟后择机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。

       什么时候开始计征?

       试点地区2017年12月1日起计征,征收水资源税是从2018年1月15日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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